您好,欢迎来到人保财险官网

FATF第三十三届第一次全会主要成果

[2023.02.27]
 摘要:2022年10月20日至21日,FATF召开第三十三届第一次全会,会议同意巴基斯坦、尼加拉瓜退出“灰名单”,刚果民主共和国、莫桑比克和坦桑尼亚被列入“灰名单”,缅甸被列入“黑名单”;公布《受益所有权指引草案》(建议24),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洗钱类型研究报告《关于芬太尼和相关合成阿片类药物供应链中的非法收益报告)

2022年10月20一21日,FATF召开第三十三届第一次全会,本次全会是新加坡作为FATF轮值主席国期间召开的首次全会,来自FATF全球网络200多个司法辖区的代表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和埃格蒙特集团(EG)等观察员组织的代表参会。本次全会讨论了一系列关键问题,主要有以下成果:一是更新了FATF“灰名单”2和“黑名单”);二是公布《受益所有权指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三是通过《关于芬太尼和相关合成阿片类药物供应链中的非法收益报告》。此外,FATF评估与合规工作组(ECG)会上一致通过中国第三次强化后续评估报告,建议7和建议24由“不合规”升级为“部分合规”

一、中国第三次强化后续评估报告

(一)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及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管制(建议7)

中国第四轮互评估报告中,建议7方面被评为“不合规”。自互评估以来,中国在实施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管制方而取得积极进展。目前,中国对账户受管制前产生的合同、协议或义务制定了相关程序,对于被列名的个人和实体不符合或不再符合列名标准的情况,公开了向安理会提交除名请求的程序。评估专家对中国取得的进展表示肯定,但中国暂无法律规定毫不迟延地执行与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管制,以及禁止法人和实体向被列名的实体提供资金。这些问题被视为中等程度的缺陷。在此基础上,建议7升级为“部分合规”

(二)法人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建议24)

中国第四轮互评估报告中,建议24方面被评为“不合规”,近年来,中国颁布和修订多项法律法规,包括《宪法》(2018年修订)、《民法典》(2020年颁布)、《公司法》(2018年修订)、《外商投资法》(2019年修订)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颁布),完善不同类型法人的注册和创立程序。市场实体应收集、维护并提供受益所有权信息,未能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将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然而评估专家指出,中国目前未对受益所有人的概念进行法律定义,也未对无记名股票、代名股东和董事制定相应措施,因此也没有对其进行风险评估,这些问题被视为中等程度的缺陷。在此基础上,建议24升级为“部分合规”

 

二、FATF“灰名单”和“黑名单"

(一)退出“灰名单”

1.巴基斯坦

2022年9月,亚太联合小组经过对巴基斯坦的现场访问,建议将巴基斯坦移出“灰名单”。FATF对巴基斯坦在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表示肯定,针对2018年6月和2021年6月FATF确定的战略性缺陷,巴基斯坦提升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的有效性并解决了技术缺陷,履行了行动计划中的承诺(共包括34个行动项目).因此,FATF同意巴基斯坦不再受到加强监控,但巴基斯坦应继续与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合作,以进一步改进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体系。

2.尼加拉瓜

针对2020年2月FATF确定的战略性缺陷,尼加拉瓜已解决技术缺陷,履行了行动计划中的承诺.因此,尼加拉瓜被移出FATF“灰名单”,不再受到加强监控。此外,尼加拉瓜的非营利组织(NPO)可能因FATF标准的误用而受到压制,FATF鼓励尼加拉瓜就此问题继续与拉丁美洲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GAFILAT)合作,以进一步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体系,确保尼加拉瓜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遵循风险为本的原则,同时符合FATF标准

(二)列入“灰名单"

本次全会将三个国家列入“灰名单”,分别是刚果民主共和国、莫桑比克和坦桑尼亚。三国均作出高级别政治承诺,表示将在商定的时间框架内迅速完成其行动计划。本次调整后,FATF“灰名单”包括的司法辖区共23个'。FATF不要求对“灰名单*司法辖区适用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因此FATF鼓励其成员在考虑与“灰名单”司法辖区建立金融联系时遵循风险为本的原则。

(三)列入“黑名单”

2020年2月,缅甸曾承诺将于2021年9月前解决其反洗钱战略性缺陷,但未能按时完成.2022年6月,FATF再次敦促缅甸在2022年10月前完成整改,仍然无果。因此,本次全会决定将缅甸列入“黑名单”,FATF呼吁全体成员并敦促所有司法辖区对其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同时强调,在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时,各成员应当确保用于人道主义援助的资金流动、合法非营利组织的活动及汇款不受干扰.FATF敦促缅甸努力整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缺陷,并将密切关注其进展,直至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本次调整后,FATF“黑名单”司法辖区数量增加至3个,分别是朝鲜、伊朗和缅甸。

三、战略性举措

(一)改进资产追回

该项目是轮值主席新加坡的优先事项之一。项目第一阶段报告指出了非正式合作在资产追缴中的重要性、卡姆登资产追缴跨机构网络的现状。以及应加强FATF与卡姆登资产迫缴跨机构的合作。代表们表示支持2022年9月在新加坡举办的FATF-INTERPOL圆桌会议交流活动上达成的关键共识,本次全会后将开始第二阶段的研究。FATF指出,全球被没收的犯罪收益金额约占犯罪收益总额的不到1%,FATF及其成员应采取行动促进广泛的国际合作,实现更为有效的资产追回。

(二)改进受益所有权信息的获取

1.《受益所有权指引草案》(建议24)

2022年3月,FATF对建议24及其释义进行了完善,要求各国执行FATF强化受益所有权的要求,防止公司结构或法人被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溢用,确保主管部门能够获取充分、准确和最新的法人受益所有权和控制权信息。为了指导各成员和私营部门实施这些新要求,FATF制定了《受益所有权指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FATF预计该指引将于2023年2月定稿。该指引目前侧重于建议24(法人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的内容,后续将在FATF完成对建议25(法律安排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的审查后作进一步更新。

2.强化信托和其他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信息标准

FATF同意发布关于建议25(法律安排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修订稿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稿考虑了FATF于2022年6月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白皮书后收到的反馈意见,旨在确保FATF在关于信托和其他法律安排的建议中对受益所有权采取平衡一致的做法。FATF预计建议25的修订稿将于2023年2月定稿.

(三)通过《关于芬太尼和相关合成阿片类药物供应链中的非法收益报告》

根据FATF的调查,北美地区因过量使用非医用芬太尼(Fentanyl)的致死人数刷新纪录,曲马多(tramadol)的滥用对非洲部分地区的公共卫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及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也报道了病例数量的增加.尽管目前大多数国家将毒品犯罪确定为洗钱罪的主要上游犯罪之一,但针对合成阿片类药物非法收益洗钱的调查和起诉仍然很少,本报告将于2022年11月中旬发布,其中包括有助于识别可疑活动的风险指标,并就发现并阻断此类非法贸易相关资金流动的最佳方法提供建议,包括:(1)为执法人员和检察官提供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供应链和制药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2)在来源国、过境国和目的国之间开展国际合作;(3)建立公私伙伴关系,共享预警信息,帮助私营部门更好地识别并报告可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