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反洗钱工作信息
(2016年3月-4月)
中国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合规部 2016年4月21日
【工作开展情况】
1. 我省系统积极参加人行成都分行组织的2016年第一期保险业反洗钱岗位培训
2.我省系统积极开展全辖反洗钱工作调研
3.提高可疑交易甄别质量 开展可疑交易甄别非现场专项检查
【反洗钱工作思考】
关于财险行业非面对面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思考
【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系统积极参加人行成都分行组织的
2016年第一期保险业反洗钱岗位培训
为切实落实反洗钱岗位培训,有效促进反洗钱履职效能的提升,根据人民银行成都复核要求,我省系统全面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岗位培训:一是我省分公司于3月18日完成全辖学员的注册工作。二是保障培训课时,提高培训质量。我省系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性学习、阶段性回访等方式提高学习质量。三是提高认识、认真复习,力争取得优秀测试成绩。目前我省系统所有考生已全面完成全部阶段性测试,我省分公司将继续督促参训学员认真做好考前复习,并为终结性测试做好准备。
此次反洗钱岗位培训及考试全面强化了系统内反洗钱相关工作人员的洗钱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了洗钱风险管控技能,为公司建立一支高素质反洗钱队伍一次深入的强化演练。
我省系统积极开展全辖反洗钱工作调研
根据四川保监局通知要求,我省分公司组织全省系统全力开展反洗钱信息梳理及调研工作,重点对公司反洗钱制度建设、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培训情况、内外部检查审计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通过基础数据的全面梳理,总结了反洗钱工作在洗钱风险调研评估与洗钱风险排查方面的经验与成效,分析了反洗钱工作因行业特性、业务特点形成的困难与不足,并对下一步反洗钱工作方向进行深入了思考。
提高可疑交易甄别质量
开展可疑交易甄别非现场专项检查
为提高可疑交易分析甄别质量,我省分公司采取非现场检查形式,结合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信息管理系统可疑交易处理情况及各市州分公司上报信息材料,对各市州分公司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甄别工作情况开展了非现场检查工作,并进行月度通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督促各级分支机构严格落实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工作。
于此同时,各市州分公司也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可疑交易监测等反洗钱工作的落实:成都市分公司每月总结代刷卡可疑交易台账登记情况及客户身份识别及资料登记情况并在市辖区内通报;攀枝花市分公司计划在2至7月,对所属出单、理赔中心和9家支公司开展反洗钱执法监察,并采取检查一家通报一家的方式反馈检查结果。目前已完成对出单中心、大渡口和炳草岗支公司的检查,未检查到的支公司也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大了自查整改处罚力度。
攀枝花市分公司举行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
为提高一线签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1月29日,人保财险攀枝花市分公司办公室和出单中心联合举办了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有26名签单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一是再次认真学习市人民银行印发的“一法四令”和省市公司制定的各项反洗钱内控制度;二是明确了出单中心各岗位反洗钱工作职责;三是现场解答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培训结束后,为巩固培训效果,对参训学员进行了反洗钱业务知识考试,通过测试参训学员成绩均为优秀。
【反洗钱工作思考】
关于财险行业非面对面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思考
随着电子商务、互联网的兴起与繁荣,财产保险行业顺应新兴商业形势,逐步扩大保险产品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的渠道,非面对面服务的范围逐步扩大,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 财险行业电销网销业务特点
电子商务、互联网业务对于保险行业来讲,本质上是在新环境下产生的新的销售渠道,非面对面交易是其标志性特点,除此之外还具备以下的特点:一是保险产品小而精。通过电销或网销渠道销售的产品大多具备每单保费低、适用大多数客户的特点,属于保险行业的快消品,例如:汽车保险、旅游保险、意外保险。而大机构、大项目所涉及的保险产品依然离不开线下对承保标的、承保风险的材料审查、现场审验。二是保险客户分散且多为自然人客户,基于网销产品反复适用性,电话网络销售面对的客户群体分散零散,且多为自然人。
因电销网销渠道非面对面交易的特性,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基于承保风险管控及洗钱风险管控的双重要求,对电销网销保险产品的承保权限作了限制,以确保风险可控。
二、财产保险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应采取的措施
非面对面业务在确认客户与相关人员的关系、核实客户提交证件方面对财产保险公司提出了新的课题。但应该认识到财产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并不能因客观难题而遇难而退。
财产保险公司应针对非面对面业务应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手段,加强网络、电子录入客户信息的线上审核,强化内部管理程序,识别客户身份。具体流程操作上,关键岗位人员的客户身份识别职责应做相应调整:
一是送单人员,在非面对面业务中,财产保险公司送单人员应肩负起客户身份识别的主要工作: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核对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收集客户身份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交出单人员留存;核实pose刷卡凭条的签字信息。登记投保人姓名与pose单签名不一致的情形,并确认投保人与刷卡账户的关系。
二是出单人员,出单人员应在审核客户登记信息及收集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对审核发现登记信息及收集资料不完整或存在错误的,应通知送单人员补充登记、收集。
三是客户信息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客户电话回访;客户信息资料网上录入、客户信息网上审核等方式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财产保险公司若采取送单外包物流公司的,可采取在签订电网销服务外包协议时明确物流公司代为履行部分反洗钱工作的职责。
财产保险行业业务操作有较大的共同性,同时,不同的财产保险公司有各自特殊的工作流程与方法。作为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主体,财产保险公司应结合各公司实际梳理工作流程,将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嵌入日常业务工作流程。
在电子商务及互联网+的商业背景下,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的新模式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如何适时调整,满足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值得我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