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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购买健康险,如实告知很重要

[2022.08.22]
           典型案例:

    某女士于2020年1月为自己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投保前,保险公司人员对女士的健康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询问,但隐瞒了不符合投保要求冠心病的病史,并确认了产品《健康告知》中的无冠心病史及其他健康内容,故保险公司判断某女士符合投保条件,保单正常承保。2021年初某女士因胸痛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心绞痛,其出院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用理赔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发现,某女士病历上明确记载其投保前有冠心病的既往病史,此情形不符合产品的《健康告知》,按约定应不能投保该产品,且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某女士的理赔申请做出了“不符合健康告知,不予理赔”的结论。

   案情分析:

  【健康告知指商业健康险在购买之前需要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进行了解,需要客户阅读《健康告知》,如果存在《健康告知》中的情况是不符合购买条件的,是不能进行投保。健康告知的核心是最大诚信原则。基于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知识普及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

   订立保单合同时,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投保须知》、《健康告知》等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告知,避免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后续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