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人保财险官网

家庭自用车营运,出险到底赔不赔?

[2021.03.23]

张先生为贴补家用,将家庭自用轿车注册网约车资质。近日张先生在接送乘客过程中发生了单方碰撞事故,报案后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案件详情】

张先生兼职网约车车主,改变家庭自用车的使用性质通知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第三者责任保险二十三条人员责任险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拒赔处理。

温馨提示

随着网约车平台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主加入网约车的队列。您的爱车即将注册为网约车从事营运活动,应注意及时通知到您的保险公司保单进行使用性质的变更,以免您的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