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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三】:严守个人信息安全,防范金融欺诈风险

[2023.03.16]

近期,社会上出现部分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怂恿、诱导年轻消费者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年轻人社会经验少,风险意识较差,轻信对方后,不仅未得到金融机构的“退费”“退保”,还造成了自身的钱财损失、信用受损,所以要将 “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扫黑除恶”范围。

【案情简介

大学生王某强因同学过生日,想送对方一台高档手机,价值万元以上,因缺少部分资金通过投保借款保证保险,顺利获得了银行借款。因还款不及时,出现了征信逾期,后来王某强将银行贷款还清,但是,在个人征信报告中留下了逾期记录,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王某强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热心“网友”,该网友号称仅需支付几千元,便可帮助其办理征信修复。
    王某强在支付5000元后,在该“网友”所谓征信修复需要等待,后来多次催促无果,主动联系我司客户经理,经过一番了解后,方才得知自己上当受骗。

【风险提示】

为保证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正确认识融资性保证保险与贷款之间的关系融资性保证保险是以借贷关系为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此类产品,而非在办理贷款时必须购买,如符合贷款人审批条件,可直接获得贷款。如不符合贷款人审批条件,可通过购买保证保险增信,以提高融资成功率。
    二、全面了解保险产品,仔细签约保险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购买融资性保证保险前,消费者需充分了解借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并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购买。购买融资性保证保险时,投保人需确保为本人购买,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请勿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购买借款保证保险后,投保人除按照贷款(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不法代理,合法解决保险纠纷当前,一些机构或个人诱导投保人退保牟取不当利益。主要做法包括出售“投诉技巧教程”、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维权协议”、利用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不实退保、退息等信息。消费者需高度警惕,关注上述行为可能引发的个人信息泄露、遭受诈骗、经济受损、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等风险。

四、“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存在的风险。不法分子指使信息主体捏造虚假事实,伪造虚假材料,以“非恶意逾期”或 “不可抗力”等理由试图达到“征信修复”目的。不法分子通常要求信息主体提供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

五、“征信修复”“债务规划”实则“借机牟利”。个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信用卡等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国家帮忙还款”“通过学习技巧可以减免部分还款金额”等说法。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体急于摆脱债务压力、不良信息困扰等需求以承诺修复征信、教予技巧、帮忙规划债务、合理减免债务为由,收取高额会员费用等,给信息主体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