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我司近期接到客户反馈,称其购买的交强险保单上的车号与车辆的实际车号不一致,发生事故不予以理赔,经调查该客户车辆是异地牌照,有人找到客户告知可以协助办理,保费不高,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客户为其提供了自己的行驶证要求办理,但给保险公司提供的行驶证是青牌照,后续车辆发生事故时,因保单记录的车辆信息不准确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该案例明显是伪造车辆信息进行投保,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为达到非法获利目的,在获取消费者相关车辆信息后,使用P图软件或人为更改伪造的方式篡改行驶证或登记证书中的车辆号牌、发动机号、发动机排量、使用性质等车辆信息和车辆购置发票,以便通过线上自助方式投保时能够实现异地投保、适用较低保险费率或车船税率等目的。消费者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
不能获得保险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伪造车辆信息投保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消费者出险后将面临因承保信息与实际车辆信息不符而无法正常理赔的风险,消费者权益无法真正得到保障。
风险提示
对此,我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
切勿轻信误导广告,投保时认准正规渠道。消费者要小心各类营销圈套,警惕微信群或朋友圈使用“全国可保”“交强险0税小税”等用语的销售误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勿将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及车辆信息泄露他人,避免陷入圈套。线上投保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比如保险公司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以及持牌照的保险中介网站、保险代理人等。
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投保信息。消费者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投保,都应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投保时除了要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重要事项,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外,还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投保资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真实反映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不得篡改或故意隐瞒车辆信息,避免事故发生后影响正常理赔。
在投保支付环节,应仔细核对车辆信息、险种名称、保单生效时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内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支付。对保单信息有异议的,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官方服务电话查询是否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