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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迎来校园责任险首张“政府保单”

[2007.08.27]

26日,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与人保财险武汉市公司签订合同,为该区所辖中小学、幼儿园的9万多名学生投保校园方责任险。这是湖北省首例由政府出钱为学生购买的校园方责任险。

 

    按照双方合同,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学生如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最高可获20万元赔偿。

 

    新政背景:全国一天损失一个班 

 

    早上送进学校时,孩子还好好的,下午来接,却发现头上摔了个大包”,黄女士昨日告诉记者,她4岁的儿子就读于武昌某幼儿园,经常在学校里磕磕碰碰受点小伤,“说不清学校、老师有没有责任,每次都是自己认了”。

 

    黄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一项调查表明,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名学生死于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火灾等,相当于一个教学班意外“消失”。这些悲剧中,校园中发生的意外占相当大的比例。

 

    并不鲜见的校园意外伤害,不仅令家长们感到担心,而且,校园意外一旦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承担着巨大的压力。校园伤害索赔常常带来家长与校方的激烈纠纷。有些学校为了减少学生受伤的风险,只好大幅压缩学生春游、体育活动等。

 

    传统校园责任险叫好不叫座

 

    校园责任险一般由校方投保。如因学校过失,使学生在校内或学校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这种保单为学校提供了一个分摊风险的渠道。

 

    但是,由于缺乏法规硬性规定、学校经济能力有限等原因,传统的校园责任险一直“不叫座”。

 

    这一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今年5月,国务院为此在颁布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这一规定为“政府保单”的出台释出一个有力的信号。

    江岸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和家长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为此,该局决定自己掏钱为学生买保险。此举也是响应国务院、教育部相关精神的具体举措。不仅仅是武汉市江岸区,今年,青岛等地也纷纷出炉了校园责任险的“政府保单”。此类“政府保单”已成为完善校园风险防范的新趋势。

 

   专家:政府应力推公共责任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博导刘冬姣教授介绍,对于校园责任险、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涉及到公共责任的险种,国外一般采取立法手段,强迫责任方购买,有时也采取财政买单的方式,使公众利益得到保障。这类的“政府保单”值得学习、推广。

 

    湖北省保监局产险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湖北省已有火灾公共责任险、医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等险种,近期还正在讨论大型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在这些责任险当中,大多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肖礼军则从法律角度作出提醒:校园责任险的政府保单对学校、家长是好事,但保险公司要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定会在保单中严格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因此,学校必须尽快弄懂保单,明确哪些是学校必须应尽的义务。“这样,好事才能办得更好。

 

    学校:老师责任可能加重

 

    昨日,记者采访了多个学校的老师,大家普遍认为推行“政府保单”对学校、家长都有利。同时,老师的担子可能更重。

 

    江岸区一所高中老师说,在校园里,常发的意外伤害主要是学生打架、上体育课受伤等。他认为,因责任险最高保额可达20万元。对家长来说“权益会更有保障”,对学校而言“不必担心赔不起”。

 

    武昌一小学老师何女士认为,推行第三方责任险后,老师的责任可能更大了。据其了解,在外地推行的此类责任险中,如果因校方提醒未到位,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责任追究下来,依然会是老师。”她认为,学校为了减轻风险,肯定会要求老师更加细心,老师的责任也会更重。

 

    家长:政府保单让我们更放心

 

    洪山区杨先生:为学生买保险,是政府管理观念的一种体现,说明政府、学校具有风险意识。如果能够选择,我肯定会为孩子选择投保了校园方责任险的学校。我相信,在这样的学校,孩子能得到更好的呵护、教育。

 

    硚口区胡女士: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家庭,万一孩子出现意外,就算保险公司赔偿再多,也弥补不了对家长造成的伤害。保险不能成为学校、老师推卸责任的一种途径。无论有无保险,学校、老师都应该尽职尽责,保障学生安全。

 

楚天都市报 蔡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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