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或“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中国及经营所在地的所有反贿赂反贪腐法律法规,重视员工及合作伙伴的商业道德行为和诚信操守,制定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公司内涉及反贿赂反贪腐相关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贿赂和贪腐行为“零容忍”。
一、适用范围
反贿赂反贪腐制度适用于人保财险、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不分层级高低,必须严格遵守,没有例外、没有特殊。
二、总体原则和要求
人保财险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要求所有干部员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承廉洁自律的原则,公私分明、合规从业,主动避免和申报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反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严格禁止员工以下行为:
1.贪腐贿赂违法犯罪。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通过虚构中介、虚假理赔等方式,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侵占、挪用或盗取人保财险、客户的资金或其他财产。
5.违反规定进行账外经营活动。
6.设立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7.违反规定设立、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公款,公款报销因私费用、公款旅游或其他违反规定公款消费。
8.接受影响职务廉洁性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
9.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行贿或参与利益输送、内幕交易。
10.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的严格执行业务回避要求。
我们承诺,一旦发现任何员工违反反贿赂反贪腐相关法律法规或人保财险反贿赂和反贪腐相关制度,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不当行为、开展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或移送司法机关,并视情况开展通报和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三、管理机制
(一)组织保障
人保财险构建完善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成立财险监督贯通融合委员会,印发监督贯通融合实施细则,召开监督贯通深化推进会,及时识别、评估、调查和管控可能存在的贿赂和贪腐风险,有效落实反贿赂反贪腐制度要求。
(二)教育和培训
人保财险制定了覆盖全体员工的商业行为准则教育培训体系,每年为全体员工提供合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含反贿赂反贪腐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违纪案例警示等教育培训,培训方式包含现场宣讲、线上培训及测试等。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
(三)董监高及员工行为管理
人保财险扎实推进《中国人保“清廉建设”行动方案》落实,组织开展作风测评等工作。在董监高层面,制定董监高职业道德准则、问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董监高人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坚守依法合规、保证忠实诚信、践行勤勉履职、保持公正独立、提升专业能力、遵守公序良俗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体系。在员工层面,制定违规行为处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案件防控与员工管理、违规问责等重点领域考核力度。健全覆盖各机构的风险合规内控考评体系,引导各机构稳健规范经营。在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间段,发送党风廉政提醒短信,持续加强节假日监督,部署重要节点纠风反腐工作。
(四)检举控告
人保财险建立了畅通的举报制度,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举报员工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人保财险负责举报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秉公办事,严格落实检举控告保密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